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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書王雲呈上去的物證,是一張一百兩銀票,上面的印鑑乃是王黼私有的。宋徽宗對上面的印鑑比任何人都清楚,王黼的印鑑還是他親手賜予的,乃是一塊上等的和田玉由宮中大師篆刻而成。
本來這方玉石是宋徽宗自己收藏把玩,後來因為王黼確實有些才能,便賞賜與他。因此,看到上面印鑑事情真相已經浮現出來,這枚印鑑除非王黼本人使用,任何人都不得用之,此乃皇上賞賜之物。
王黼得知已經善後,坊間已經流傳趙構的謠言,心情大好之下多飲了幾杯;恰好王霸前來索要銀兩,王博稟告後,心情大好之下的王黼便從身上取出這一百兩,上面還親自蓋有他的印鑑。
只是王霸不識文墨,看不出上面用小篆篆刻的文字,只識得一百兩,又害怕張勝未死的訊息傳出去,便匆忙的逃離,被王雲逮個正著。王雲搜到此物,心裡大喜,暗想王黼地罪名坐實了。
“既然你已經認罪,此事的經過到底是否屬實?”趙佶厲聲喝道。
王黼垂頭喪氣地回道:“正如同他們所言,的確是罪臣所為!”
“你為何構陷御史?”趙佶擲地有聲地質問道,“以朕所知,你們二人並無矛盾,又未曾發生口角,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你鋌而走險構陷郡王!身為宰相,你不可能不知道構陷郡王該當何罪!”
“罪臣知道,斬首示眾!”王黼面如死灰地如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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