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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管家,你們按照這份禮單上的準備好,待尚書回來時,你們便出發去邢府,拜上迎親文書,與之一起送上。”
趙構吩咐下去,迎親文書他不必親自送去。因為未成婚的男女,在成婚前一個月內不允許見面。之前見面尚且不算,要是後面見面了,必須是大婚之夜。若是揭開紅蓋頭,那便是一輩子的事情。除非是女方犯了錯,不然就是一輩子對方的人。
趙構對此風俗嗤之以鼻,卻又不得不遵守。若是不遵守,那便是失禮之處,甚至為他人詬病。如果只是他自己,趙構還真的不在乎這些,可他不能如此自私,這是對邢秉懿的一種尊重。
潘良貴拿著五百兩銀子,立即回府,然後帶著母親去治病,總共花費了二百兩銀子,還有後續的藥費,他留下了一百兩,還有一百兩多的。潘良貴安頓好一切後,便帶著這一百兩回到趙構的府上,說是將這筆錢還給趙構。
趙構對此也是無可奈何,最後不得不接受才行。潘良貴的為人,趙構也是清楚的。潘良貴做好這一切後,才心安理得的在趙構府上住下來,待明日親自帶著禮單前去邢府。
趙構用這一百兩連夜為潘良貴做了幾件新衣裳,然後送到他的房間,潘良貴想想也覺得這是必要的。於是,他收下了這幾件新衣裳。
次日,潘良貴、王管家等人率領一干人等從趙府出發,所有的物件全部用紅紙貼上‘喜’字,又命人裝進馬車,有些物品只能請挑夫挑著。潘良貴一行人陸陸續續的跟隨著,一直向邢府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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