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槍在打鬥間被打飛了,又被方牧踢到了車子底下。
男人面目猙獰,已經決定無論如何要幹掉眼前的人。一路逃亡,已經讓他的神經瀕臨崩潰的邊緣。他一開始並不想殺人,只想將劫車,在這裡殺了人無疑會留下太多的線索,讓人知悉他的動向,至於到了目的地,他自然會送兩個“旅伴”好好上路。
從走上這條道,手上沾上第一條人命開始,殺人已經是一件不能引起他任何情緒波動的事。當然,他知道出來混的,總要還的,他想過自己的結局,但絕不是在這麼一個鳥不拉屎的地方,不是被這麼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路人。
“啪”“啪”“啪”——寂靜的公路上忽然響起三聲槍響,四野裡忽然有一群鳥雀被驚得四處亂飛,火舌瞬間撕開夜幕。方牧沒料到他還有一把槍,雖然迅疾地滾地躲開,卻還是被一枚子彈擦過左臂外側,帶下一塊皮肉。
方牧躲在卡車車尾,右手悄悄地摸上右腿,拔出他習慣性藏在裡面的軍刺。
有槍在手,男人似乎開始有恃無恐,一邊小心地移動,一邊惡毒地咒罵,“小雜種,給我出來。看老子不把你的腦花打出來!”
方牧如同一隻無聲無息的豹子,繞過車子,潛伏到男人的身後,心裡默默地給自己數數,當數到三的時候,他的身體一瞬間暴起,手中的軍刺有下至上直刺他的後背,這種刺法可以避開肋骨,直刺肺部,一擊致命,傷者甚至無法發出任何聲音,是特種兵解決哨兵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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