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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兩種傳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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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秀沉吟道:

“七爺?是不是和我一起來的單家小姐的七叔?”

樂正安道:

“不錯,就是單家小姐的七叔,同樣也是單老將軍的第七子。”

秦秀驚訝道:

“嘶!單老將軍的第七子,這老傢伙還真能生。”

樂正安道:

“那是當然,人家在戰場上拼命,專門殺那些盜版網站的老闆,能不讓他們家多生幾個,要是遇到那些盜版網站的老闆狗急跳牆的拼命……”

“德“是“道“在倫常領域的發展與表現,因此由道進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會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轉而論述人的行為規範。德與法都是規範社會與人的行為的約束力量,但在老子那裡兩者有不同的地位。老子認為,上德的本質與道之德的本質同於一,因此上德源自於“道“。老子所言之德也不同於常人所言之德。第三十八章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

老子認為,上德主張無所事事,一切順應自然,帶有明顯的“無為“特徵,可理解為因循自然的行為規範。這種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輕名利,持守清靜,戒除貪慾,息心止行,悟道四達,自然無為,同時以百姓之心為心,將自身與自然融為一體,最後歸於道。下德由上仁、上義及上禮組成,需要人實際去實行與推廣,帶有明顯的“有為“特徵,注重人為的行為規範。從這裡可以看出,在老子眼裡,孔子推行的仁義理智信只是人為教化的結果,沒有達致真正無為超脫的上德境界,所以貶之為下德。上德的無為境界與法本身需要國家制定、國家干預以及公之於世的特性相違背,所以法律不過是下德的範疇而已。但是下德之中,法律與仁、義、禮又有所不同,老子並沒有把法納入到下德的探討範圍之內,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認為,仁義禮是高於法律的,而法律不過是一種治國之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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