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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隊改變了偵查方向,由原來盤查外來人口,改為重點盤查出售化學物品的商店。TNT炸藥普通人很難搞到,但如果換成火藥,那就簡單多了。兩公斤的黑火藥爆炸起來的威力相當於250克TNT炸藥,這些足夠炸倒一棟樓了。
與此同時,周欣茗提出採用電子干擾裝置,以阻止嫌疑人進行遙控。按照警方所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兩起炸彈爆炸都是採用遙控炸彈,只要能阻止犯罪嫌疑人引爆炸彈,就可以順利解除炸彈。
很快,警方就取得了重要線索,根據被抓獲地一名專門私下販賣火藥的老闆交代,在一個星期前,有一名年輕人從他這裡購買了大約50公斤的火藥,那名年輕人說是用於山區開礦。
根據那名老闆的描述,警方很快就繪製出一張嫌疑人的頭像,在沒有確認這就是嫌疑人之前,警方並沒有公開。
就在繪出嫌疑人頭像不久,警方就接到了嫌疑人電話,電話裡嫌疑人對警方沒有匯錢十分失望。
“今天下午兩點,中心商場會再次爆炸,這是我對你們沒有滿足我要求的報復,看來,你們只有看到有傷亡才會相信我的話,既然這樣,那你們就等著有人死吧。”嫌疑人掛上電話,馬剛一看手錶,已經下午一點了,距離嫌疑人所說的爆炸事件不過一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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