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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炎蓮的深思熟慮,她還是決定跟著桃香她們一起前往長社。
畢竟人家也沒說放過我們,要是自行出營被射殺了也算是合情合理。
雖然以她們的態度來看,炎蓮感覺自己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為了保證身家性命,她還是決定不要嘗試惹惱對方。
自己不是孤家寡人,不能只考慮自己。
身為女皇新政之後的家族子弟……子女,炎蓮接受的教育跟同輩的幾個男孩一模一樣,而且還在各個方面都超過了他們,因此也被家族中絕大部分人寄予厚望,希望由她來振興孫家。
而她也不負眾望的做到了許多事情,十五歲及笄之時便已率兵殺敵,然後官至縣丞,參與了鹽瀆、下邳的城市建設,算是有所成就了。
但也有非常不得意的事情,比如嫁人啊、嫁人啊、嫁人啊……
炎蓮本來不是很在意這種事情,畢竟女皇新政之下男女平等,自己憑什麼要早早嫁人?
可她那出自書香門第的母親從小熟讀《女誡》,一天到晚的人她不要強出頭,早點嫁人。
這種軟弱的態度讓炎蓮非常生氣,也就堅定了自己的想法:在二十歲以前絕對不結婚!
自己要跟那些男人一樣!
但在她真的二十歲之後,便已經嫁不出去了。
受到《女誡》影響的不只是女子,很多男性也因此而看不上像她這樣強勢的女人——炎蓮也看不起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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