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溜之大吉,心裡湧起陌生的巨大快感,像得到了夢寐以求的寶貝似的。事後沒人來找我,原來做壞事的感覺這麼爽。
自此之後,我好像越變越壞。我常常和高年級的人一起去小賣部偷東西。他們總喜歡讓我去,因為我這張臉就是最好的掩護。但有一次,我失手了。當店主氣沖沖朝我走過來的時候,說不害怕那肯定是在撒謊,我才十二歲。於是我哭了。
出乎意料,店主沒有罵我,也沒打我。他只是嘆氣,“不要跟他們混著,你要可惜掉了。”他竟然還給了我一顆彩色錫紙包裝的糖果,“長的這麼漂漂亮亮,可別再做這種事。”
我第一次意識到,這張臉好像真的很好用。它也許可以讓我得到一些意外收穫,但我已經不奢望家裡那兩個人給我買禮物了。
攥著那顆糖,我心情愉快的回了家。在樓梯拐角就聽到我爸和一個女人有說有笑,她很年輕,比我媽會打扮。搭在我爸肩膀上的纖長手指塗著玫瑰般嬌豔色澤的甲油。
賤蘛貨。
半年後,我爸和我媽終於離婚了。
可我有點難過,因為他們誰都不願意要我,好像我是個會傳染的病毒。我又做不到像某些孩子那樣,哭著求他們:爸爸媽媽別丟下我。所以我被丟掉了,我爸甚至一臉嫌惡的對我說,“滾開。”
於是,我只能跟著我那個年過七旬的奶奶。
我和這棟終日散發著陰腐氣味的筒子樓告別了,那個二樓的小孩後來一直很怕我,多事的老太婆還是同情心氾濫。我不用再忍受那兩人天天的爭吵了,也不會再為一個饅頭而挨耳光了。可我怎麼仍舊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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