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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墨玉這般,秦璃一臉鄙夷。
在原主留給她的記憶裡,就有墨玉偷她的首飾去賣,然後在綢緞莊買布匹,給付煜做華服,做鞋子等事。
墨玉和墨竹一樣,都是在幾年前,嘉餘府受雪災的那年,郭氏買回來當婢女的。
在這個大寧皇朝,婢女不是終身制的。
墨玉和墨竹都比她要小一點,不像清荷一樣,是和她從小一起長大的。她母親買了她們回來,是想她們照顧她幾年了,再把她們送走的。
古代女子到了十六、七歲,都會考慮嫁人的事。墨玉和墨竹都有了十七歲,自是也不例外。
墨玉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身段兒也好,還是在大戶人家見過世面的,就心氣兒很高。但心氣兒再高,她所能接觸到的優秀男子,也很少很少。
在那很少很少的男子們之中,也只有一位入了墨玉的眼,那人便就是秦璃的未婚夫——付煜。
墨玉心儀著付煜,她能理解。
但墨玉為了付煜,就要害死她這個未婚妻的話,就太缺德了。
原主也知道墨玉喜歡付煜,還偷吃食給付煜送去,都不管這些。每當清荷提這些事,原主只是說:
“一點子吃食而已,就當她是拿去餵了狗,咱們府上又不缺吃的。”
墨玉一向都對付煜不錯。那她的藥裡有毒這事,必然就與墨玉脫不了干係。
府裡的人,誰不知道,再過幾天,她就要和付煜成親了。
至於墨玉所提到的胡郎中,那是她父親的好友。家裡若是有人生病了,必然會請胡郎中前來,為其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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