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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頁公文上,密密麻麻地羅列著安雲昌的罪狀,每條罪狀後都列著相應的刑罰。這裡邊既有他或燒刑部、殺人的大罪,亦有他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錢財的罪狀,最後一列清清楚楚地寫著:
“數罪併罰,斬,株連父四族。”
姜家管事抄回的公文自己略潦草,但這一列,卻寫得工工整整,後邊孟回舟的亦是。
再後邊六頁是株連處斬的人名單,每個人名字後都列著其所犯之罪;後邊是株連範圍內沒不被處斬的犯人名單,這些人被分為兩類,其一是六十五以上的老人和十歲以下的孩子,被直接沒入賤籍;其二是自身未犯錯的十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女子,被沒籍充為官妓,貫其二是雖在四族之內,但因有功,免於刑罰,姜留在這份名單裡找到了二舅王問樵和兩位表姐。
二舅的功績是授業明德、著書五本,兩個表姐的功勞是各出了一本詩集。其他人被免於刑罰的理由也五花八門,譬如有人為家鄉修橋鋪路,有人捐獻家財修建寺廟道觀等等。
將公文看完,姜慕燕緊繃身體漸漸放鬆下來,二舅和兩位表姐總算平安了。
姜慕錦小聲問姜留,“王幽菡和王幽馨什麼時候出了詩集?”
“應該是最近吧。”姜留推測道。
“王幽馨也會作詩?”姜慕錦不信,十四歲的王幽菡也就罷了,十一歲的王幽馨做什麼詩,打油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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