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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歡說小鹿不敢把寶馬開回家,車就停在樓下,讓妻子開寶馬去上班。
自家的車,他可以拿著開計程車。
但張歡領著兒子出門前,卻把自家的車鑰匙,放在了放桌上。
王樂樂拿起車鑰匙,不認為老公是忘了。她知道這是一種態度。
車,不是好車,他有。
房子,不是好房子,他也有。
不可能搬到老丈人家去住,也不可能搬到王三爺家去客居。
這種話老公沒直接說出來,也不可能直接說出來,直接說出來,那就是吵架。
王樂樂盯著車鑰匙,眉頭緊鎖,煩躁的低罵:“不識好歹!!”
罵了幾句,她看著車鑰匙,又露出了少女一般甜美的笑容。
當年她看上張歡,就是看上了張歡這份倔強。
就像她當初有大小姐不當,要靠自個闖蕩,打死不肯回家,還不是倔強的要死。
就是這一份類似的特質,讓兩人走到了一起。
到底是誰變了?
是時間變了,父母看著老,兒子看著大,兩個人都在變,都在向生活妥協,一步一步的退。
但王樂樂知道妥協是有底線的,老公的底線就在這。
老公可以為了她家的事情,不顧自己而奔波,但絕不會寄人籬下。
這樣的堅持,有意義嗎?有,許許多多的人都有這樣的堅持,因為小到一家,大到一國,如果為了利益無底線的妥協,將家不家,國不國。
王樂樂吐出一口長氣,一個電話打給蘇琴,“媽,你在三叔那個小區,不是有個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嗎?按照市場價租給我,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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