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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平元年正月,鄄城。
正月是現代人喜慶的月份,在東漢那時候卻是平淡如水。
那時候不像現在一樣過春節,他們過的是立春。
其實也算不上是節日,只是立春之月不報囚,不抓人,也就是十二月,因為立春一般都在十二月中。
立春日,陽氣至,萬物生,宜生不宜殺。
有些郡太守還會在立春之日將督郵召回,督郵就像紀委一樣,下縣察檢過失的。
立春日京師的官員還要全部穿上青色的衣服。
下面郡國縣道的官吏也要全部戴青幘,立青幡,用土做成牛和耕人的形狀,立在門外,一直到立夏。
不過武官不在此例。
曹操率眾回來之後,曹仁第一時間就將李斜告了,說他濫殺軍候士卒。
曹操認為李斜不可能是這樣的人,便將李斜召來對質。
“子孝所言,是否屬實?”
曹操看著李斜淡淡地問道。
李斜理直氣壯地回道:
“子孝縱兵殘殺城中無辜百姓,那軍候追殺城中婦嬬幼子,我見了令他停手,哪知他竟敢違抗軍令,我便就地將他處決了。”
曹操站了起來,走到李斜面前,兩隻手抓著李斜的肩膀,轉頭看了看曹仁,說道:“子孝,不直,如今咱們都是一家人了,有事不決可以相商。如若你們相商不下,可以找我定度。以後萬不可再魯莽行事了。”
“可他殺了……”曹仁還想說什麼,被曹操瞪了他一眼,他便將話生生吞了回去,拱手應了一聲:“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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