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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號下午三點,嶽廣恆突然接到電話,看到010開頭的區號,立刻把精神提了起來。
“你好!請問你是陳樹的代理律師吧?”對方問道。
“你好!我是陳樹的代理律師嶽廣恆,請問有什麼事?”嶽廣恆客氣的問道,但精神是覺得繃得非常緊,深怕漏聽錯聽了每一個字。
“經查證,犯罪嫌疑人陳樹所提供的檢舉材料真實有效,而其本人提供的字畫系仿品,價值有待評估,所以其賄賂罪行不成立。”
“鑑於其憑藉賄賂字畫違規上馬鋼鐵專案,並未對國家構成經濟損失,並且有賄賂舉動,功過相抵不予與追究刑事責任,但在主犯XXX審理期間,將限制出境。請你於1月22日上午九點,來我處辦理手續並帶人離開,XXX處。”
對方宣讀結束,嶽廣恆立刻說道:“聽明白了,謝謝!”
看了看手錶上的時間,從陳樹自首到現在正好一週了,只是沒想到會這麼快就下定論。原本以為最少也得拖上幾個月甚至半年時間,這次實在是有點意外了。
不過想到王紫蘭錢兩天給自己打電話說的那事,能夠這麼快有結果反而是理所當然的了,甚至嶽廣恆都不得不感嘆。
實際上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原本陳樹把檢舉材料上交之後,就有人把陳樹上交的內容給篡改了,很多內容被刪了。
或許也是考慮到本身的意外存在,刪改的時候還特意做了備份,然而怎麼也沒想到上點名要儘快處理陳樹的案子,立刻就又把這件事給翻了出來,所以上交的材料就又被恢復到了初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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