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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一時半會兒是打不起來的。
主動權在陳立的手裡,只要他不想打,對方就別想過來!
渡海需要船,而船都是停靠在碼頭的,沒地方遮掩。
陳立騎著角雕出去,不一會兒到了東州沿海地區。
繞著海岸線飛一陣子,他就找到了神鷹帝國的軍用艦隊。
然後下降高度,燃焼瓶一個一個點燃,往船上丟去。
燒船,燒帆,這是他做的第一步。
燃焼瓶很多,他帶了差不多大幾百個,每艘船丟幾個上去,燒著燒著也就看見成效了。
雖不說能夠直接把船弄沉,但起碼可以損毀個二三成,影響到船隻的安全性。
以軍隊的謹慎,有安全隱患的船肯定需要修復再用,這樣就能起到拖延時間的效果。
不過這樣感覺還不是很穩,為了保險起見,陳立白天燒完船離開,晚上又趁著夜色折返回來,自己親自出手,三拳兩腳將一艘艘大船的船舷、龍骨直接鑿斷。
這可比放火厲害多了!
尤其是龍骨斷裂,幾乎可以說是整艘船都報廢了,短期之內根本不可能下水,修復的難度也非常非常高。
東州的將士們氣得牙癢癢,明知道是陳立乾的,卻拿他沒有半點法子,只能乾瞪眼。
搗毀了幾艘大船之後,陳立安安心心的回到雲歸島,繼續自己搞發明做專利的趣事。
打火機和地雷都發明出來了,這不得再搞點手榴彈?
手雷的原理和地雷相比仍然沒有太大的差異,只要火藥條件滿足,剩下的就是一個“趁手度”和“引燃”機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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