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成親,答應二十五歲招贅,其實是為了安撫姑祖母。”
元春十分訝異:“為何呢,你是公主,即便招贅駙馬,也不敢限制你,並不耽擱你為官。”
水清蓮道:“一旦招贅,我就要替他生子,就不能如眼下這般灑脫,想去哪兒就那兒,想跟誰來往就跟誰來往。”
元春道:“你不想有孩子嗎?朋友總會有離散的時候,血脈才是一輩子羈絆,你老了也就沒了含飴弄孫的樂趣。”
水清蓮道:“年紀大了之後,若是喜歡孩子,兒臣可以去惠民署□□,或者,我可以養面首。”
元春震驚之餘,給她提一個要求:“等到太皇太后仙逝之後吧,真有那一日,我建議你簽訂婚姻協議,他支援你就過,那一日變了就按照協議和離。只要不是聖旨或者懿旨賜婚,和離也很容易。”
水清蓮聞言十分詫異,雙眸晶晶:“太后娘娘,您,您懂得新婚姻法?”
元春擺手:“哪有什麼新婚姻法,本宮到是想制定新的婚姻法,難度很大,上皇都不支援,確認女子有和離休夫的去哪裡,有立女戶的權利,已經是皇室最大的讓步。並且,我也不提倡男女不成婚就隨便野合生孩子,唐朝那種婚姻觀念太前衛,太糜爛,不值得提倡。
家庭動盪,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也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家庭和諧,家族才能興旺,社會才能和諧安定。”
修真界的道侶,也要講究忠貞,納娶小妾,也需要正房允准,寵妾滅妻,雙方的家族與宗門,就會分崩離析,甚至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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