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個咖啡難道很難嗎?坐在家裡就能有吃有穿,她上哪兒找這麼有福的生活。男人,哼,像我一樣的、有能力的男人,和我這樣的男人生活,她難道不應該懷揣十足的感激嗎?
我正正領帶,1月的空氣乾冷,車庫裡的流浪貓果不其然又在我的引擎蓋上留下了腳印。說實話,我有時認為養孩子還不如養貓,至少貓安靜,且懂得討好。而女人和孩子只會無止境地掏空你。
我看看錶,突然想起今天是我的生日,當然這個生日的開頭依舊從倒黴的清早開始——但今天,39歲生日的這一天,我有了不一樣的生日禮物。
大概是兩週前,我和朋友在酒吧喝酒——首先我要說,我從沒有在吧裡找不乾不淨的女人的想法,也沒有婚內出軌的前科,我當然是個好丈夫,當然,和秘書眉來眼去不算,我又沒有再向她下跪求婚,只是各取所需而已——就是那一天,我聽老闆說新來的駐唱很辣,他說他的貝斯手很想搞她,但她似乎對年輕小夥興致缺缺。我和老闆的關係很不錯,朋友也煽風點火,我自認是很有魅力的男人,高大的體格,俊朗的面貌,還有那玩意兒,我敢說現在的妻子死心塌地地愛我的原因之一一定跟它有關。而且我有些閒錢,至少比起普通的中產家庭來說。
總之,酒吧不就是做這些事的地方嗎?我也和老闆手下坐檯的小姐交談過,但,做這種活計的女人嘴裡吐不出什麼好話,她們要麼貪你褲襠裡面,要麼貪你衣兜裡面,一概膚淺又貪婪。也許這個有些難搞的很辣的駐唱值得讓我這樣的男人一試——更何況,我的朋友們都看著呢,男人最懂男人。
她確實很辣,我講不出來,她那天穿了件係扣襯衫而已,沒有像之前的公主們一樣穿小吊帶小短裙。腿很長很直,短靴看上去很舊,擦痕很多,也許她很需要錢。
她唱歌笑起來的時候有點邪氣,顴骨很高,於是顯得有些刻薄。她好像很喜歡搖滾,而我已經過了喜歡搖滾的時候,我覺得吵,可當她一俯下身甩起長髮,豔紅的唇角粘縷髮絲時,我又彷彿回到了“覺得搖滾很性感”的年紀。
臨關店時她坐在音響上,一隻手後撐,一隻手夾煙,兩腳放鬆懸空,那個“對她很感興趣”的貝斯手在賣力地同她攀談。
而她明顯興致缺缺,於是我知道是我該上場了。朋友們都在起鬨,中年男人的樂趣不過如此。
她整個人隨著我的靠近鮮活了起來,店裡冷色調的燈很暗,我看見她懶懶垂下的睫毛,還有嘴唇上方一點亮晶晶的汗漬,覆在細小的絨毛上,頸側也溼漉地爬了層薄汗,溼黏的發粘了兩三縷在上,她吞下煙團時頸上的經絡就鼓動一番,明晃又曖昧地盛著光線。
她看向我的時候我才發現她的眼窩比在遠處看更深,漆黑的眼瞳,視線讓我有些如芒刺在背,但也讓我更興奮,因為這讓我無比清晰地明白了:她是個難搞的女人。而越難搞的女人越讓我有徵服欲。
我讚賞她今晚的歌都很好聽,並邀請她和我一起吃個宵夜。她看了一眼我身後不懷好意的朋友們,笑起來,揩了正紅口紅的唇溢位煙嫋,像另一種稠白在她嘴上留下痕跡。
我有些尷尬地側身,想略略擋住她的視線,所幸她似乎興致缺缺,又重新看向了我——此時那個貝斯手有些難堪的惱羞成怒了,因為她明顯對我更感興趣一些。
“當然可以,但你最好先搞清楚,我不是賣的。”她嗓子有點沙,十足性感,至少我很喜歡。
我連忙否認,只是說想認識認識,很喜歡她。
她上下打量了我兩眼,探究的目光實在讓我有些冒汗,我祈禱她不要是不識抬舉、不解風情的那種女人,至少別在這時問我有關無名指上的戒指的問題。
“那走吧,順便,我叫江野。”她咬著煙跳下音響,從地上拎起自己的琴箱,自報家門的語氣過於隨意得簡直讓我覺得有些被輕視。
我趕緊張嘴想接下話頭進行自我介紹,她必須要知道我的名字——一個一定會讓她終生難忘的名字。
“我想吃燒烤。”
而她此時此刻似乎根本不關心。
第三十章 荒誕旁白(中) <流浪(NP)(盯鞋)|PO18臉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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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荒誕旁白(中)
我認為所有的男人都該承認,女人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生物,而鋒利的女人是聖物。
在整整兩個星期的隱秘情事裡,我發了瘋地著了魔地般吸食她的一切魅力。下了班我就會趕去她那兒消磨,可能是酒吧,可能是她的公寓。她人如其名,狂亂如風的壞點子一個接一個,這導致我的領帶、我的車座、甚至我的私章都沾上她的味道——沒人能拒絕一個歌手的愛語和叫床,尤其是當這名要命的百靈鳥擁有柔軟的胸臀以及盈盈一握的卻飽蘊力量的腰線時——我想如果我是一個年輕女人,我會死心塌地地成為她的果兒。她瘋得要命,最愛的事情是酒後胡言亂語,從癮君子的內臟講到柏拉圖,從最後一杯玫瑰福特喝到床笫之上,她在高速路上握住我的褲襠,用我的驚慌和過早的鬆懈作為敞篷跑車裡大笑的養料,而我則用把她本人摁在公寓裡唯一值錢的鋥亮鋼琴上幹到噴水來回敬她。我愈發地熱愛在吧裡獨酌大半個夜晚,看她汗溼的頸和黏連的發,和所有別的男人一樣用稠黏的目光舔她嫩白的豐滿胸脯和飽滿腿根,然後一路揪著她的發,低喘著嘶吼著用力幹她,彷彿只有在她這樣的姑娘的身體裡,我的火才能長存。
我曾意欲征服她、用金錢豢養她,費盡心思讓她從野玫瑰變成我的菟絲子,但我逐漸發現,你沒法馴服一隻真正的獵豹,因為她們永遠比人類更聰明,而人類只會義無反顧地一頭扎進她們的爪下和口中。
我在又一次帶她到公司時被朋友攔下了,他用不善的目光看了她一眼,而我又尷尬又惱火。他避開了她,果不其然是那套說教:“你在搞什麼……你老婆打電話給我說你三天沒回家了,問我這幾天你在哪裡。”
我含糊其辭,我承認,我最近實在有些不對勁,但這並不是壞事,自從我步入35歲以後,我再也沒這麼覺得年輕過了——年輕,年輕使人力量倍增,做事有力,無論如何,效率的成倍增長都有利於我養家餬口不是嗎?就算她真的成為了我第一個包養的二奶,哪個成功男士不這樣呢?
“得了吧,你知道我就是找了個小情人而已。”我的鬆快語氣卻更讓他擔憂,他又像一邊沙發上玩著指甲的我的小百靈鳥投去憤怒的一眼。
“你可不像玩玩而已的樣子,你今晚最好回家。”他警告我,飛快地看了一眼辦公室門口,神情又變得放鬆少許:“昨天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