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分卷閱讀20

熱門小說推薦

忑萬分:“雪姐,這麼早,您有事啊?”

聽聽,你字下面一個心都給嚇出來了。

“昨晚玩得爽吧?還‘狐狸精'呢,還得人唱你的歌呢,還順勢搶人粉絲呢,厲害呀,夏夏,不對,夏哥,夏爺。”

“聽說最後直播完了,還有輛大大大壕車來接您呢。哎喲喂,嘖嘖嘖,什麼時候傍上的款兒,我都不知道呢?”

李雪一頓冷嘲熱諷,還故意捏著嗓子來說,堵得盛夏說不出話來。

“雪姐~”他乾脆撒嬌賣萌裝傻。

“昨天叫你別吃虧,可你也不能把人胡力菁當傻子玩啊,他背後有人你不知道啊?”李雪氣哼哼地,“昨兒晚上人就告枕頭狀去了!凌晨兩點閻關偉那邊的電話就追我這兒來了!”

“他能告我什麼啊?”盛夏有點不屑,“粉絲們不愛聽他唱歌又不是我的錯,他的粉絲倒戈相向,那更不能怪我了啊。人家那是終於撥開雲霧見青天,開眼了。再說了,他到底有幾斤幾兩,公司裡誰不知道啊?雪姐,你就為了這個一大早來跟我不痛快啊?”

“你真以為胡力菁是傻白甜啊?昨天直播最後,你是不是提到樂隊演唱會的事兒了?”

“是啊,有粉絲問起來演唱會的事兒,順嘴提了一下,怎麼了?”

“怎麼了?”李雪扯著嗓子嚎了一聲,“盛夏你傻的?你這不是送把柄給人手上嗎?本來你們樂隊平時的演出什麼的,小打小鬧一下,公司睜隻眼閉隻眼也懶得管,現在你跑檯面上鬧這麼大動靜,再加上你最近的熱度,你覺得公司還會放著這麼巨大的利益,坐視不理嗎?”

盛夏心裡一咯噔:“姐,胡力菁到底又出啥陰招了?”

李雪長長地嘆息一聲:“夏夏,你們樂隊的演唱會,恐怕要完。”

第二十二章夏爺賣身不賣藝

“什麼?”盛夏一骨碌坐了起來,急道,“憑什麼呀?我和公司籤的是主播合同,跟樂隊有什麼關係?樂隊的哥幾個自費開演唱會,關他們什麼事呀?就得他們槓上一腳?”

“你先別急啊,”李雪安撫道,“閻關偉那邊到底想出什麼花招我們還不清楚呢,但聽他昨晚那意思,不狠狠從你身上剮層皮下來不會罷休。畢竟你合約馬上到期了,最後這幾個月,還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我估計他會利用這次演唱會大撈特撈一筆,不光你,包括你們‘樂隊,一個也逃不開。”

“盛夏,你記住了,這件事不能硬碰硬,哪怕你只是籤的主播合同,但合同裡細則條款上百,條條都是有利於公司的,鬧僵了,到時候名譽受損的是你,對你以後的發展沒好處。現在咱們也只能以不變應萬變,先看看閻關偉那邊的動靜再說。”

“嗯。”盛夏低低地應一聲,掛了電話,暗暗攥緊了拳頭。

他憤怒,卻又無奈。

他當然知道,如果配合公司的安排,也許短期內就能賺的盆滿缽滿。娛樂圈本就是個名利場,誰也不想拒絕,不能拒絕。

可是如果答應了,他沒法想像這場演唱會變成什麼模樣。

音樂成為了金錢的奴隸,他會覺得髒。

他從小就開始學習音樂,十七歲就和志同道合的朋友組建了“BLACKSKY”樂隊。

音樂於他,是世間純淨的夢境花園,是人魚公主傾心呵護的七彩泡沫,是他永遠的熱愛與追隨。

而他也很清楚,樂隊其他人和他一樣,在音樂面前,他們就是一群赤誠的孩子。

在孩子的眼中,鑽石不一定比得過一顆美麗的玻璃彈珠。

他要為他的“玻璃彈珠”而戰!

他賣身不賣藝!

重新一頭倒回床上,他還得睡會兒。昨天晚上顧愷之可把他折騰個半死。

哎,賣身也是不容易的。

睡到中午他才起來,隨便打冰箱裡找了個麵包糊弄了一下,然後叫了輛網約車,就出門了。

演唱會在即,樂隊成員早就定好了時間,每天下午兩點在基地集合訓練。

他們的基地,在一條很有文藝氣息的街上。街上各種塗鴉,各種井蓋畫電話亭畫電箱畫,兩邊是裝修得你裝B沒裝夠年頭都怕進去就路怯的各種酒吧。

這條街不長,規模也不大,但在京城地界可是極有名。

一杯酒動輒好幾百的地方,能不有名嗎?

街尾的那家“Breaktherules”,就是他們平時駐唱的地方。

看看,哥幾個多麼高比格。

沒辦法啊,誰讓他們樂隊有壕呢。

“Breaktherules”的老闆孟渝舟,可是他們樂隊的主唱。

他能當上主唱絕對不是因為錢,呃,好吧,盛夏摸了摸良心,結果發現自己沒有。

估計是被金錢給吃了。

可不就是為了錢嗎。

樂隊這麼些年,就沒賺過一分錢。一直是大傢伙自己砸錢買裝置、進棚錄音,包括剛開始的時候,連個練歌的地方找不著,幾個人窩在一間狹小的地下室裡,夏天跟蒸桑拿似的,冬天凍得手都握不住鼓槌,苦著呢。

不然盛夏能出來當小主播賣身?

不就為了養那幾個孫子麼。

幸好後來有孟渝舟這個壕加入,樂隊有了駐唱的地方,積攢著自己的人氣,才算慢慢地熬出了頭。

於是一群沒有良心的樂隊成員,狗腿巴巴地選了孟渝舟當他們的主唱。

不是,請忘記上面那句。他們有良心,有音樂的良知。他們是摸著良心選的。你看孟渝舟那張臉,嘖嘖,是人長的嗎不是,請再次忘記上面那句,應該這麼說,你看孟渝舟那張臉,長得是人嗎?

呸!嬌*溏*途*安*懟

孟渝舟號稱自己有八分之一的義大利血統,天生的妖異俊美,而且還有頭半長的捲髮隨風飄搖,說不清道不明的xing感與危險。

對,不衝錢,就衝臉,主唱也得是他。

一群野獸中間總得有個能魅惑眾生的不是?

樂隊成員對他們的組織結構極滿意。

吉他手雷超,一身腱子肉的短寸型男;貝司手林涵,裝模作樣戴副眼鏡的斯文敗類;鼓手盛夏,嘟嘴賣萌天下第一;主唱兼鍵盤手孟渝舟,妖孽得不是個人。

更重要的是,他們四個都是音樂天才。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一點沒錯,四個人都挺瘋。瘋到一塊堪比十三級颱風“威馬遜”。

看盛夏就知道,瘋得全網懟上顧影帝,背後再爬人家的床,一般人可幹不出這事。

盛夏推開了breaktherules那扇極具金屬質感的厚重大門,深夜裡繁華熱鬧的場所,此時褪去華美的外袍,安靜得像個青澀的姑娘。

“夏哥來了。”侍應生跟他打著招呼,“超哥在二樓的包廂裡呢。”

最近更新小說

最重要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