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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這案,也是碰巧。
有人早上來縣衙報案,正遇上前來當值的縣尉楊六。
楊六正想著如何給趙辰出難題,逼趙辰在萬年縣待不下去。
不想正遇到有人報案。
詳細的問了一遍才知道,報案的是一姚姓男子的父母。
他們的兒子昨夜晚間從城外歸來,今日清晨,家中突然燒起大火。
姚姓男子在大火中被燒的沒了模樣。
但是他們的兒媳卻是毫髮未損。
姚姓男子的父母覺著,是他們的兒媳殺了他們的兒子。
所以找人把婦人捆到縣衙裡來,請縣令給她判罪。
婦人又一直辯解,不曾殺害自己的丈夫。
沒有證據!
正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楊六聽到這個案件的時候,也是想了許久,勘驗了屍體,確實不見任何傷痕。
完全沒有任何辦法斷定,這姚姓男子究竟是死於失火,還是死於他的妻子之手。
楊六想著,不如把這案件交給趙辰處置。
斷案一途,尤以經驗為要。
以趙辰的年紀,怕是見到屍體都心生恐懼,怎麼斷的了這等案件。
趙辰肯定斷不出來,倒時候百姓們會如何看他?
方才他問趙辰在哪,不過是與衙役串通好,讓百姓們都知道趙辰是個懶散的縣令罷了。
這樣一來,今日過後,趙辰這個新任縣令就要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果然,一聽到這臨近中午,作為縣令的趙辰還在後堂休息。
圍觀的百姓們頓時就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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