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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人族雖好戰,但卻並不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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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燃神火,便是半神。

陸凡估算了一番,如他這般在神魂中烙印了法則神紋,眉心處顯化火焰道紋的武聖境界,在主宇宙的修煉等級中,便屬於半神這一階層。

不過按照周圍其他幾尊王座上的半神說法,半神之間,實力差距也是極大。

初入半神境界的強者,只能肉身短暫的在宇宙中穿行,大部分時間,都只能待在行星中修行。

而強一些的半神,全力爆發下,甚至可以一拳轟爆行星,這等存在,在宇宙大部分的文明種族認知中,已經稱得上是滅世神靈了。

至於達到巔峰境界的半神,在主宇宙中,則是可以捏著恆星當球玩,若無同級別半神阻擋,甚至可以橫推一方次元宇宙!

半神之上,便是下位神靈了!

將某一系的有序法則徹底掌握,凝聚成神格,便是下位神。

所謂有序法則,便是如金木水火土等構成宇宙的基本法則,在宇宙間,可以有形顯化為大地、金屬、水流、火焰等狀態,可觀測,可研究。

凝聚神格,踏入下位神境界,在主宇宙中,便是受到了宇宙意志認可的神靈。

有資格,在主宇宙中,建立獨屬於自己的神國。

至於中位神,則是在下位神的基礎上,領悟到某一系的無序法則,領悟到一定程度後,便會得到主宇宙感應,宇宙意志降臨,將下位神格提升為中位神神格。

無序法則,石頭人、炎魔等人都沒有明說,但陸凡也大致瞭解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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