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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然是怎麼說,但是現在他手手無縛雞之力。又是如此這般過了半年,因為城中人的每天侮辱以及謾罵,白金傑最終靠著他的雙手爬出了城內。一路爬行,但是他告訴自己一定要活下來,一定要活下來。
這點看來不管是前世的白金傑還是現世的程福貴,他們都有著一種性質。就是堅持,一種發自骨髓般的堅持。一種讓人無語的堅持一種讓人無法想象的堅持,不管個性如何,他們還是有著如此相似的地方。這種東西上天也無法改變,因為這就是魂魄中所自帶無法消除的東西。
他是吃著草根,吃著樹皮,一路向前。他不知道自己要去何妨,可是他知道他需要往前走。碰及自己的機緣,自己生於書生世家。有著滿腹經綸,他就不信自己還沒有一個可以容身的地方。
可是事實證明,他沒有一個容身之處。
最後,因為避雨爬進了寺廟之中,這時的他第一次見到忘前川。忘前川當時也是為了避雨坐落於寺廟之中,忘前川身上全身都是血色,看臉色看當時的狀態也很差。
可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算忘前川是一個窮兇極惡的殺人狂徒。自己就這爛命一條,有本事就取了去。忘前川就看著這個比自己大上許多的人,爬進屋中。此人腿腳曲折,顯然老早之前就斷了。
忘前川當時還很小,大約就是個十二三歲,正從一場災難之中,奔波跑了出來。身上血衣,這時的忘前川還很單純,看著白金傑爬了進來還給他移了一個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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