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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即使有人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修道之人也不能輕易將他斬殺,否則就會被天道所記錄,徒增因果,難怪道家提倡無為而治,原因可能就在此。”
夜晚,十一點左右,張二狗送完最後一個訂單,在玉尚海灣小區附近找了一家高檔的海鮮酒樓,點了兩個大青蟹、一個澳洲暴龍還有一份紅燒牛腩,兩碗米飯,坐在卡座裡慢慢吃了起來,腦海中則回想起冤魂引渡使秦明說的話。
按照秦明所說,自開天闢地以後,某個至高聖人便定下了法則:天道不以多而欺少,也不以少而欺多;不以強而欺弱,也不以弱而欺強。
這道法則逐漸被修道界所知,但是每個流派的解讀卻千差萬別。
比如道家,認為修行應該無為而治,主張修自身,修今生,謀長生。
而佛家,卻認為修行應該普度世人,主張救苦救難,修來世,度輪迴。
還有一些隱秘的教派,比如魔教等,則認為修行就是掠奪,謀求他人,壯大自己。
對至高法則,不同的解讀誕生了不同的流派,從而有了教義的衝突。
秦明作為地府冤魂引渡使,自然歸於道家,尊崇道家的教義。
道家講究無為而治,又講究君權至上,因此在修行的時候既要遵循至高法則,又要恪守世間法律。
至於哪種教義更強?
從修成聖人的數量看,傳說道家聖人有六位,而佛家似乎只有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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