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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靜端起陶瓷茶杯喝了口水說:“這個程豐是八中校長程斌的堂弟,原本是市鍋爐廠的生產科科長,去年下崗後聽朋友說放高利貸來錢快,就在親戚裡借了十萬塊錢,幹起了這營生,聽他說,給雨朦這一筆錢還是第一單買賣。”
“按這樣說證據確鑿,是不是能判個七八年?”於駿問道,孫雨朦緊張的握著他的手看著文靜。
“誰說的?”文靜抬起眼皮子反問。
於駿和孫雨朦同時抬手往辦公桌對面的警察一指。
“讓你好好學《刑法》吧?上回考試都沒過!這放高利貸不算違法,但是超出國家規定利息的部分就不受國家保護,誰跟你說能判刑的?”文靜蹙眉說。
於駿鄙shì的看了那名警察一眼,那人慚愧的低下頭。
“除非是在放貸的過程中有產生觸犯刑法的行為,例如故意傷害、非法禁錮等……”
“那他有嗎?”於駿問道。
“那你該問雨朦。”文靜朝孫雨朦抬了抬下巴說。
孫雨朦歪著臉蛋想了半天,才說:“恐嚇算不算?”
“算是算,不過恐嚇一般交罰金就沒事了,”文靜說,“你再想想?”
那考試沒過關的警察一寒,知道這回文大隊長是想要下狠手了。
“還有故意傷害啊,他們想砸了我的網咖。”於駿摸著下巴說,“就是沒成功。”
“那算未遂,就算是故意傷害也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想想。”文靜喝了口水就起身說:“我再進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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