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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富商駱永年回到家確認送他回來的“賊兵”沒進來,只在外面等侯後,方才腿肚子一哆嗦癱坐在地,想嚎啕大哭又怕外面的賊兵聽見,便只能在那抽泣哽咽。
其妻吳氏見了自是關切,待從丈夫口中得知他竟要將寶貝女兒送給賊人,吳氏是又急又氣,只覺天要塌了,急火攻心之下便要往院中水井投。
駱永年哪能讓妻子尋短見,急忙上前抱住,夫妻二人如兩沒骨人般雙雙坐在地上。
“真要把嬌兒送去?不送行不行,我們給錢,他們要多少我們給多少,便是把這份家業都給他們也成,只要能保下嬌兒...”吳氏哭得跟淚人似的。
“沒法子了,賊首隻要嬌兒,限我一個時辰內把人送去,若不然便將你我連同嬌兒一起殺了!”
駱永年也是無奈,他在州衙時曾跟賊首提出願意交納銀兩贖人,可賊首根本不理會只說要人,並派人押他回來帶人,這叫他能有什麼辦法。
唯今,也只能將女兒送過去了。
送了未必死,不送就一定死。
類似駱永年夫婦這般哭哭啼啼送女送兒甚至送孫的,高郵城中到處都在上演。
各家送到州衙的不是長子就是長孫,概因陸四明確要求必須是長子長孫,敢有庶出冒充長子送來的,一經發現立即抄家滅門。
為何是長子長孫,而不是所有兒孫都可,便是這個時代的禮法原因。
長子長孫,才是大門大戶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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