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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開雲帶著況國華和何復生兩個人來到了紅西村周邊的山上。
這個年代雖然戰亂不止,普通人生活的很艱辛,就像紅西村裡的村民一樣,非常的貧窮,連吃頓肉都是奢侈的。
當然了,有一點還是挺不錯的,那就是現在並沒有進入到工業社會,整個野生的環境還是很好的,就連這紅西村周邊的小山上都有著一些野生動物。
上到兔子大到野豬,不能說是應有盡有,但是數量也是極為的不少,甚至每走一段距離就能碰到一些野生的動物。
梭梭!
旁邊的樹林裡傳來了一陣陣嘈雜的聲音,不過這聲音並不算太大,應該是一個小型的動物。
林開雲停下了腳步看向了一旁,緩緩說道,
“況國華,你去吧!這附近正好有一隻動物,你也別管是什麼了,先抓住吸了血吧!”
“好!”
況國華沒有任何猶豫點了點頭,對於要吸食野生動物的血,這一點他早就做好了準備了。
況國華腳下一蹬速度極快的衝了出去,橫衝直撞,完全不顧及遮擋阻攔的樹枝和草叢。
很快,衝進樹林裡的況國華就捏著一隻灰色的兔子走了出來。
林開雲抱著肩膀笑道,
“是個兔子,你還不錯拿這個練習練習還挺合適。”
何復生看著況國華手裡的兔子滿是嫌棄的搖著頭,
“況大哥,我們就要吃這個東西的血嗎?我不要!”
實際上,況國華此時心裡的感覺比何復生也差不了哪去,現在況國華和何復生都屬於變成了殭屍,對於鮮血的氣味異常的敏感,所以他們兩個人都能夠聞到這兔子的鮮血很難聞,不能說是噁心,但是心裡很排斥,也很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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