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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六樓,局長辦公室。
剛參加完會議回來的張文遠,終於可以坐下來看看關於2.12案的新聞報道。
“濱江禁毒”、“濱江公安”、“陵海釋出”、“陵海微警務”和“陵海禁毒”今天上午都推送了。
內容都差不多,破獲一起特大製造販賣毒品案件,抓獲嫌疑人三十六名,繳獲管制藥品地芬諾酯六十多萬顆、冰毒十六點七克、搖頭丸三十二顆、美沙酮一千三百餘克、三唑侖七克,扣押毒資四百餘萬元……
唯一不同的是宣傳的側重點。
比如市區兩級禁毒委的公眾號,主要強調春節期間的禁毒專項行動,市局和分局強調的則是2.12案本身;
又比如市局宣傳的是禁毒支隊聯合陵海分局,而分局宣傳的是陵海分局聯合禁毒支隊,同時組織刑警大隊、經偵大隊、網安大隊和城南、城東、城北、城西派出所,出動上百名警力等等。
不管怎麼宣傳都是成績,分局能破獲這種規模的毒品案件實屬不易。
張文遠正準備轉發個朋友圈,市局禁毒支隊長肖雲波突然打來電話。
“肖支,有什麼指示,是不是提醒我看2.12案報道。”
“張區長,我哪敢指示你,再說報道有什麼好看的。”
“到底有什麼事。”
“跟2.12案也有點關係,張區長,你們前幾天不是組織新民警去警官培訓中心參加過實彈射擊考核嗎,程文明見韓昕槍打得不錯,就調看參加考核的人員名單,發現韓昕是你們分局的禁毒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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