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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狀紙。

“大人在上,草民霍承毅乃蔣記串串店掌櫃,咱們店有冤要訴,要狀告羅三張祥喆二人,請大人主持公道!”

雖說他個人其實比較喜歡拳頭解決問題,簡單粗暴心情爽得不得了。

但這個世界並不是拳頭就能解決一切的,所以霍承毅凡事都喜歡多想一點,在事情開始時就能想到的問題都先預防了。

當初招員工、租鋪子籤契約的時候他可是下了功夫的。

契約裡面的條條款款全是他費勁腦汁琢磨出來的,務必保證在意外的情況下自己不會受損失。

這叫提前免責,在現代是很平常的事情,用合同法律保護自己基本可以說是現代人的常識了。

但在這裡平民百姓中概念還不深,大家都知道契約重要,但是很少有人在籤契約的時候認真去看。

一來百姓識字的不多,二來這裡很少有契約糾紛。

所以當初霍承毅拿出寫好的契約出來時,羅三和張祥喆倆壓根就沒怎麼在意。

羅三是覺得他當個夥計籤的契約能有多複雜?

不就是一些工錢之類的小事情嘛,他跟了蔣胖子多年,交情不淺,蔣胖子不會虧待他的,籤契約就是個流程形式。

張祥喆則是租鋪子籤契約籤慣了,反正都跟以前一樣也就懶得用心看,銀子租期時間正確他就把手印按了。

結果哪裡想得到這東西現在成了他們的催命符。

“……大人,當初咱們店裡招羅三做夥計的時候簽了契約,羅三的工期是五年,五年之內若羅三主動辭工需要賠償本店一百兩的違約金,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羅三也是自願按的手印,如今羅三毀約辭工不說,竟還偷竊本店配方,本店要告他毀約偷竊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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