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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新官上任第二把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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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荏苒,八天的時間幾乎就是一眨眼便過去了,可對於奉旨審案的佟國維來說,這八天簡直就是一段漫長無比的折磨,一方面是太子那頭幾乎沒斷過的施壓,旁的不說,光是毓慶宮召見就整了三回,儘管每次召見之際,太子都絕口不提山東一案,可箇中之意味卻是明擺著的,至於私下派出親信傳口諭,那幾乎就是每日都有,生生整得佟國維頭大不已,而另一方面的八爺也同樣沒讓佟國維省多少的心,到他府上說情者不知凡幾,弄得佟國維連覺都沒法睡上個踏實,愣是被煎熬得廋了老大的一圈,萬般不得已之下,只好草草審結了案子,提前兩日便將結果報到了御前,可卻有若石沉大海一般,兩天過去了,也沒見康熙老爺子對此案有甚批示。

第十日,眼瞅著老爺子始終不對案子加以置評,八爺終於是坐不住了,再次上了請罪摺子,自言對門下奴才負有失察之責,懇請聖上降罪云云,態度倒是極為的誠懇,卻不免有些個避重就輕之嫌疑,惹來了不少親近太子之朝臣們的非議,就此上書言事者不在少數,弄得八爺很有些下不來臺。

第十一日,老爺子終於對山東一案下了批示——原河道總督汝福罪大惡極,雖死難辭其咎,判罰沒家產,其家眷流放烏蘇裡臺軍前效力;山東布政使公普奇身為朝廷命官,不思報效,反倒趁大災之年,勾連不法商賈,盜賣國庫存糧,死罪難逃,判大劈,囚天牢,以待秋決,其家產盡沒,家眷發賣官奴;山東按察使杜默良知法犯法,殺人滅口,希圖僥倖,其罪惡極,處斬立決,罰沒家產,三代之內永不敘用;其餘涉案之地方官員按律處置,刑罰不定,至於八爺麼,則以管教不嚴,用人失察之過,罰俸一年,記檔,以為警戒,至此,一場驚天巨案算是就此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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