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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德三年十月初八,仁親王弘晴上本請辭軍機大臣之職,帝不允,下詔撫慰,言明但消只管提調軍務便好,至於朝務麼,有暇過問,無暇作罷即可。,最新章節訪問:.。弘晴接旨之後,又再上本請辭,如此再三,帝皆不允,弘晴也就沒再堅持,上本稱頌,事遂定焉。
誠德三年十月十一日,帝下詔,令二阿哥弘晟與雍親王世子主理中央銀行事宜,並封七、八兩位阿哥為多羅貝勒,著到禮部幫辦;誠德三年十月十七日,張廷‘玉’上本,言曰廉親王謀反一案已審結,八、九、十、十四等四人相互勾連,密謀造反,事實俱在,已是死罪難逃,另有阿爾松阿、納蘭揆敘等多名朝臣牽涉其中,請求一體併案處置。
張廷‘玉’的這麼個本章一上,朝野皆為之震動,原先投靠八爺等人之朝臣皆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終日,然,帝卻並未對張廷‘玉’之本章加以置評,只言留待朝議時再行定奪,然,未至朝時,順郡王弘曦、毅郡王弘暹、七阿哥弘易便已聯名上了本章,言曰八爺等人固是罪有應得,只是為社稷安穩故,當以不大肆株連為宜。
帝接弘曦等人之本章,怒,本‘欲’下詔呵斥弘曦等人之狂悖,但卻被李敏銓所勸止,理由只有一個,原八爺之嫡系心腹似阿爾松阿等固是當嚴稽,然,慮及此般人等皆與仁親王不睦,收攏而用之,可憑此遏制仁親王之狼子野心,帝思慮再三,以為然,遂下詔將八爺禁錮於鐵嶺,九爺禁錮於密雲,十爺禁錮於京師,十四爺依舊禁錮於景陵,不得聖旨,任何人不得擅自探訪,阿爾松阿、納蘭揆敘二人助紂為虐,罪不容恕,著賜死,其全家貶去烏蘇雅裡臺軍前效力,遇赦不免,至於其餘諸般涉案官則或是降級或是申誡、罰祿不等,至此,一場驚天動地的巨案便算是就此畫上了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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