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狸在這裡吃飯消暑;另一個院落,則是建了練武場。
獵戶還把林安可能喜歡的屋子的窗戶,都換成了玻璃的,洗澡間和廁所也換成了在林家村的那種,想讓林安喜歡這個地方。
林安換了常服,就出門了。
他雖然做了華安縣的縣令,可是華安縣平安富足,案子並不算多,就算是有,也是百姓先遞訴狀,然後再由他和縣丞、縣尉以及主簿一起審理,至於其餘事務,並不算著急,倒也讓他有些時間,跑去看獵戶的房子修的如何。
獵戶比誰都要著急修房子的事情。
他的小狐狸脾氣怪,看著這裡的房子不合心意,就不太願意從縣衙搬出來,和他一起住。
所以獵戶只好努力把這裡的房子修的更好,讓小狐狸喜歡,然後才能讓搬出來和自己住。
林安跑過來轉了一圈,建這裡的院子房子,都是照著他的喜好修的,心下一動,就有些歉意的看向獵戶。
其實他也不是單純的脾氣怪,因為房子不好,就不樂意和獵戶一起住。只是縣衙距離這邊還真的是有一段距離——雖然只有幾百米遠,但是如果他搬過來和獵戶住了,那林婉林姝她們怎麼辦?
讓她們單獨住在縣衙裡麼?
林安想想這件事,就開始頭疼。
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縣衙的差役,說是有些功夫,也大多是花拳繡腿,嚇唬嚇唬人還行,要真個兒出了事情,指望那些人,還不如指望家裡被獵戶訓練的家僕靠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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