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
林顏忍不住露出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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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顏推開審訊室的門,走到王唯民身邊,將打印出來的影片截圖給王唯民看,“你說王彩英在前一晚就把金飾給你了,可監控上明明顯示,她早上下樓取牛奶時,戒指、耳環和項鍊都戴著。戒指和耳環被兇手遺失在後樓梯,可金項鍊在你包裡搜到,你怎麼解釋?”
王唯民額頭滴汗,依舊嘴硬,“可能她不止這一個金項鍊?”他指著照片,“這種金項鍊的花形很普通,你怎麼確定就是同一個?”
林顏笑道,“行,那你把你勒索王彩英的全部過程都說一遍。”
王唯民似是在回憶,“七號早上,我發現王彩英跟樓上那個男人偷情,我就叫住她,問她要金飾,如果她不給我,我就告訴她男人。她害怕了,那天晚上,就回家拿了一包金飾到我家後門,給了我。”
“你們沒有發生爭執?”
王唯民搖頭,“沒有。”
林顏笑了,“既然你說沒有爭執,那為什麼有條金項鍊上面會有血跡,而且還是屬於王彩英的。既然她接受你的勒索,就不可能不給你?為什麼會有她的血跡?”
王唯民忙改了口,“她給我的金飾太少了,我看上她脖子上那款金項鍊,她本來不想給我的,是我搶下來的,她不肯,我倆就打起來了,可能是那時候扎到她手指了。”
林顏一掌拍到桌上,“還在撒謊!你知不知道人血裡面有一種物質叫PGM酵素,最多可以儲存四天。如果真是前一晚,我們應該驗不到它。這金項鍊上面的血分明就是八號弄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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