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
剛被完酒,胃就開始作弄我了。
應酬結束後,助理給我叫了輛車。士司機把我送到家門,我忍著疼痛挪步了車。
剛開始工作那會兒,我就從家裡搬去了。其實搬來也,省得公司底那群人品頭論足,以為邵老先生給我開小灶了。
雖然他給我開個後門啥也算上天理難容,但明理上歸名正言順,怪寒磣。
搬來後,我買了個兩室廳房,到現在為止都個人住。我也知為什麼自己當初買了兩室,我也懶得思考。後來以防那個房間落灰,便被我改成了書房。
其實住哪裡都樣,這個家與外面房沒有什麼區別。
這十九年,他倆在似非拉扯著,於我自己而言這並能算真正意義上個家。而我也從未過問、手他們之間事。
畢竟,邵老先生和戚小姐本就因為而結婚,也因為才有了我。
在我記憶裡,他們直都相敬如賓。既相,也在外邊兒找人,這倒與很多人都樣。
我起初以為他倆聯姻會對我放養,但事實上並這樣。在邵老先生把我帶到公司時候,我才意識到,他們真在培養我。他們本必管我,可以任由我成紈絝弟。
所以,對他們給予切我都很激。同時我也乏覺得因為他們沒有了後代關係,才選了我繼承苦力。
我捂著胃掏鑰匙開門屋。諾大房間在夜晚愈發顯得空曠,就連家裡唯床都覺得孤獨。
算了,犯病時候就喜矯。
家裡每我都放了胃藥,比如門櫃抽屜裡、客廳茶几上、書房桌櫃裡、又或者臥室床頭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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