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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鎮妖塔裡將死妖怪的血,畫出了一種叫“妖顯”的符咒。
妖顯妖顯,顧名思義,是讓吃下去的人顯出妖怪的形態來,比起讓我抓自己創造出來的妖怪,抓這樣的人顯然更能讓我愉快。
更愉快的是,我能用這法子,讓很多人體會到妖怪的絕望。
比如藺探花。
科考之後,藺探花作為聖上欽點的探花郎,要指派進上清司擔任主事,這原本沒什麼,但他去上清司拜訪的第一日,就“誤觸”機關,絞殺了鎮妖塔裡關著的二十多隻安靜修煉的小妖怪。
他半點沒覺得殘忍,反而是哈哈大笑起來,說:“原來絞殺妖怪這麼容易,那昱清侯一直留著這些妖怪,是何居心?”
我沒有回答他的話,只看著那些碎裂的妖魂,暗自給它們龍血,送了它們輪迴。
藺探花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回府就寫了三千字的奏摺要向盛慶帝揭發我。
當然了,他這封奏摺並未能送到盛慶帝的手裡,就被我化成了粉。
於是宮宴之上,我讓夜半化了宮人模樣,送了他一杯混著“妖顯”的酒。
他很快就變成了一隻黃大仙,在宮宴上驚慌地亂竄。
我一早就站在了旁邊高高的亭臺上看熱鬧,瞧著場面差不多了,就帶著上清司的人“正好”趕到。
我很喜歡這些皇親國戚達官貴人驚慌失措的模樣,每個人平時虛偽的臉上此時都充滿恐懼,與他們要求我誅殺妖怪時的趾高氣揚形成了十分鮮明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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