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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一節驚奇
她可以理解男人的所謂尊嚴。如果不是那個男人的死,嚴蕊恐怕這輩子都無法明白:尊嚴對於男人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一直以來,她都難以理解:為什麼當時在怪物肆虐的城市裡,殺手會選擇死亡。而把屍體留給自己當作食物充飢的舉動。兩個人一起餓死不是更好嗎?
他愛我。在他死時,我也能同樣陪在他的身旁。同生共死,同穴共眠。多麼浪漫,多麼悽婉。無論任何愛情小說中,都是絕對足以引人落淚的最重要情節。高大勇的出現,令她終於明白:原來,以堅強、硬漢之類的詞語形容男人,並非造物者的刻意區分。而是一種必然,一種規律,一種責任的體現。
那種外表長得近似女孩,喜歡故做憂鬱的帥氣男人。眼睛看看還可以,真要讓他承擔某些必要責任的話。估計他肯定當場撒腿就跑。而且,速度,比兔子他爹還快得多。英俊,不能當飯吃。長得再帥,有個屁用?
光頭肌肉男有多少次為自己捨身阻?數都數不過來。這個憨厚老實的男人有多少次衝在前面為自己當作掩護?已經記不清楚。甚至,在自己被人嘲笑的時候,憤怒的他,不計後果輪起拳頭狠砸對方。血性、悍勇,在他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高大勇和“帥”這個字,根本扯不上半點關係。滿臉橫肉的他,活像個土匪。然而,就是這麼個直爽的男人。卻在自己面前無比扭捏。他甚至不敢拉一下自己的小手指頭,不敢當面送花給自己,不敢當面說“我愛你”。只會傻傻發呆站在那裡,張口結舌抓耳撓腮。每每想到那個時候,高大勇面紅耳赤的可愛情形。嚴蕊總會不由得笑出聲來。如果不是雷成的勸說,自己恐怕永遠無法走出吃掉“丈夫”屍體的悲慘情結。更不會敢於接納一個新的愛人。因此,彼卡托夫上校的憤怒。在嚴蕊看來理所當然。無論結果是生或死,喪失尊嚴的男子,比一條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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