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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給自個取了一個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回到陣前之後,傻小子羅士信對程咬金說你這名字起的挺好,你幫我取一個唄?
傻小子羅士信,這小子是個傻子,他哪裡能夠聽的出好壞。他之所以覺得程咬金這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好聽,就是因為程咬金這名號挺長。在傻小子羅士信這裡,長就代表好聽。
程咬金大字不認識一籮筐,他為何能夠想到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這個名號呢?程咬金在小耙村的時候,別人都說他是一個混世魔王。在加上程咬金學的是天罡三十六斧。程咬金給這兩個合在了一起,所以就叫三十六品混世大將軍。
程咬金眼珠子轉了半天,也沒想出一個好名來。程咬金這廝沒文化,他能起個什麼好名字出來。
“你想要個什麼樣的名號?”程咬金朝著羅士信問道。
羅士信這是一個傻子,他哪裡能夠知道自己想要個啥名號。羅士信歪著腦袋想了半天,這才說道:“你打不過俺,俺比你厲害,俺得要個比你還大的。”
羅士信雖然是個傻小子,但是這話說的實在,他確實是比程咬金厲害,而且厲害的不是一星半點。在羅士信認為,他比程咬金厲害,那官職也得比程咬金大。
“嗯,你比我厲害,那給你七十二品行不行。”程咬金點頭問道。
羅士信這小子雖然傻,但是確實是比自己厲害,這點讓程咬金也無法反駁,只能點頭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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