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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瓊是一進山東地界,但凡是遇到個縣城,這些認識不認識的朋友,那都得攔著他請他吃上一頓酒。
就這麼說吧,這一路上吃下來,秦瓊足足胖了十幾斤。秦瓊胖了十幾斤不說,他胯下這匹黃彪馬足足瘦了十幾斤。
怎麼回事,馬身上的肉,長在秦瓊身上了?
不是,是這麼回事。
秦瓊打大興城出來的時候,身上帶了一百兩的黃金當做盤纏。尋思著路上的時候,給自個媳婦買些首飾鐲子什麼的,給母親買些綾羅綢緞。
這一路走來,秦瓊是首飾鐲子,綾羅綢緞都有了不少,一百兩黃金非但沒少,反而變成了五百兩黃金。
這又是怎麼回事?
賣了東西,錢還多了。
秦瓊這是搶劫了,要不看是碰瓷了。
事情是這麼回事,秦瓊是既沒搶劫,也沒碰瓷。這些首飾鐲子,綾羅綢緞都是朋友送的。至於那多出來的四百多兩金子,那都是別人給的。
秦瓊倒是不想要,關鍵攔不住啊,不要人家硬給塞。
這馬瘦了的原因,是馱著這麼多東西,累的。
秦瓊這是吃了一路,喝了一路,拿了一路,總算是到了歷城縣了。
現在秦瓊是看到這歷城縣的城門,他心裡都打顫,就生怕有人拉著他在到城中喝酒。這上一頓的酒到現在還沒醒呢,也得虧他胯下這是匹寶馬,自個認識路。要不然,秦瓊非得走丟了不可。
秦瓊進了城門,發現這城門附近沒有熟人。看到這一幕,秦瓊的心裡那是一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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