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寒回到家裡之後,突然說她身體好了,不覺得難受了。
明芳在一旁噓寒問:“那還是要好好休息。”
嘉寒搖了搖頭:“明臻妹妹還被我丟在酒樓裡,我回去看看她。”
吃完飯卻拿不錢,酒樓的夥計肯定不會對明臻多客氣,嘉寒選擇的地方也較為顯眼,到時候人來人往,不兩天,整個京城都知道了這件事情。
明臻並不像隨身帶著百兩銀子的人,在酒樓裡肯定會受到刁難。明芳突然也想到了這一,她臉色一白。
倘若太太知道了己和明臻分開,將明臻一人丟在酒樓裡,她肯定不會有什好果子吃。
兩人又折返回去,結果酒樓的夥計告訴她,明臻已經走了。
明芳道:“我也要回家了,明薈和她玩的好,太太也偏心她,倘若知道我將她丟來,一定會懲罰我。”
嘉寒捏著帕子:“一點小事,她有手有腳,還有丫鬟照顧,太太憑什罰你?你倆身份地位相,太太應該不會這樣的事情來。”
明芳苦笑一聲,回了家裡。
果不其然,明臻雖然沒有對羅氏講這些,但明臻身邊的新夜伶牙俐齒,在羅氏面前說了不話語。
羅氏見明芳偏袒外人,且這個外人還是平日裡處處刁難明薈的嘉寒縣主,對明芳更加不喜。
等明芳回來之後,被羅氏罰抄了一天的經書。
明芳心有不滿,回去後,又被吳姨娘冷嘲諷了一番,她一肚子的火氣沒處撒,只暗暗記恨上了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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