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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表弟一家在王都有一間小房子,不大點的庭院和一層的平屋。
家人在晚宴結束的第二天便離開了,如今這裡只有他一個人住著。
家裡沒有管家沒有僕人,原本是有的,後來他嫌煩,有一個算一個,全部送到了老家裡。
自己一個人就夠了。
普森在這個房子裡轉悠,大表弟一邊上酒一邊繼續聊剛才那場鬥毆,就那點破事講了一路了,幾個人早聽煩了。
這個家裡沒什麼奢華的東西,唯一值點錢的就是客廳裡掛著的幾張畫。
普森在畫前面駐足良久,又視線下移,看向了畫下面的槍架,槍架上擺放著兩把手槍。
他取下一支用心觀賞,這個世界裡有手槍,不過比較落後。槍上插著一個彈夾,是彈夾不是彈匣,用的時候打一槍必須對著彈夾頂部砸一下,使彈藥落下去才能打第二發。
一體式紙製彈殼,一次能夠裝四發。
普森放下槍,回到朋友們身邊,饒有興致地問大表弟:“你打了自己人,怎麼辦?騎兵團肯定待不下去了。”
“他們不是自己人,我一直嚮往成為一名步兵。”大表弟嘿嘿笑,給幾個新朋友倒上酒。
幾個步兵狂笑不止,各自用自己的方式表達對大表弟的喜愛。
他們正喝著,漆黑的院子裡變得亮堂堂的,一群士兵手持槍械闖進了屋子,為首的是一名治安官。
酩酊大醉的幾個人注視著治安官,治安官看著他們,也不多客套,上來就問:“酒館打架,你們五個領的頭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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