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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八年,皇上在朝堂外設立登聞鼓,並設官員專門管理,凡是大明子民,如有冤屈者,皆可敲響登聞鼓告御狀,案子由皇上親自審理!”
“若有官員阻攔百姓伸冤,一律重懲不怠!自登聞鼓設立以來,不知多少大員掉了腦袋,也不知道多少官員丟了頭頂上的烏紗帽!”
“我霍政是大明子民,即是大明子民,即可敲響登聞鼓告御狀,你說,我有沒有資格見皇上?張棟,要不試試吧,看看張尚書會不會成為下一個丟烏紗帽的大員?”
在大明洪武一朝,任何一個官員都不是鐵打的靠山,只要有罪,普通百姓就能把他扳倒,張棟將張昺視為大靠山,仗著後者身份為非作歹,無異於豬隊友行為。
可以說,只要霍政願意,扳倒張昺並不難,甚至只是去一趟南京的事。
“別說了!”
張棟渾身都在顫抖,無比恐懼霍政告御狀的後果。
“契約的事?”
“靈芝堂的確訛詐唐氏草藥鋪,靈芝堂願意賠償!”張棟不得不向霍政服軟,因為後果不是他可以承受的。
“賠償多少?”霍政繼續問道。
“十兩白銀如何?”張棟試探性回道。
“你打發叫花子呢?先不說你們汙衊唐氏草藥鋪以次充好造成的名譽影響,你的兒子還帶人打砸唐氏草藥鋪,情節極為惡劣,少說要賠個兩百兩白銀!”
張棟眼睛一瞪,忍不住驚呼道:“兩百兩白銀,你搶錢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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