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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不變,這是狹義相對論的重要結論之一。
根據愛因斯坦在相對論中提出的質能方程來看,當物體的速度接近光速時,它的質量會變得無限大。
單單按照速度而言,光速它是一個臨界值,沒有任何物體的速度能夠超過光速。
但面對玻爾的質疑,盧格安卻胸有成竹。
“光速最快,這沒錯。”盧格安點點頭,卻轉而反問道:“但玻爾,你似乎忘了一個前提條件?”
“前提條件?”
玻爾皺起眉頭,仔細反思了一遍後,依然不得其解,疑惑地問道:“是什麼?”
盧格安嘴角勾起一個弧度,說出了一個單詞。
“資訊!”
“資訊?”
玻爾的眉頭鎖得更深了,口中反覆喃喃著這個詞。
“資訊……資訊……”
而盧格安則微笑著坐在一旁,好整以暇地點上一根菸,靜靜地等待著玻爾自己想明白。
光速是物質運動的上限,這是一個常識。
但卻很少有人知道,它還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資訊。
狹義相對論對於光速不變的準確定義是:對於任何攜帶能量和資訊的物質,光速是它們的運動速度上限。
注意!這裡所提到的物質,必須是要擁有能量和資訊的!
在波動力學完全建立起前,幾乎所有物理學家都不相信這世界上會擁有能量和資訊的。
所以在這個時代,人們往往預設所有物質都無法超過光速。
這也是玻爾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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