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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

可眼下是什麼年月?沒有一錢金子能逃出上面的那一雙手去。他許給穆驍陽的是他戰前留在瑞士銀行裡的那筆錢,及不上穆先生龐大的身家,但也足夠穆氏上下過優渥的生活,自此終老。

這筆錢他保留了十幾年,他知道這是在自斷退路,他跟周子兮商量的時候,她也知道。但與眼前的事情比起來,跟提籃橋監獄裡的吳予培比起來,退路又算什麼呢?

周子兮正在車裡等他,隔窗便可見那張熟悉面孔,還是初見時細瓷般的精巧。他朝她走過去,她看見他便笑起來,比初見時更叫他心動。退路又算什麼呢?他們已擁有彼此。

司機下來開車門,唐競才要上車,聽到坊門外起了爭執聲,朝那邊看只見是值守的門徒正轟走一個乞丐。

乞丐是個女人,穿一件皮大衣,很髒,破得不像樣,只有後身還勉強看得出一點原本的顏色,竟是紫貂。那舉手投足也是極高傲的,兩個門徒把她攔在外面,她抬手便要甩耳光過去,口中道:“新來的不認得我是誰嗎?”

一個門徒躲閃,沒叫她打著,反身一腳踢上去,把女人踢翻在地上。女人暴怒,歇斯底里地叫著爬起來,另一個門徒又上去補了一腳,還要再打,總算有個年紀大的值守過來圓場,作勢虎了一下臉,學著日本兵的樣子吼了一句話,那女人立時打了個寒噤,垂下眼睛,連滾帶爬地走了。

唐競和周子兮都已經認出來,這個女乞丐就是張頌婷。

司機見他們在看,一邊發動汽車一邊解釋:“這女人老早跟了日本人,肅奸那陣被折騰得挺慘,好像是腦子出了毛病吧。只要開車經過此地,就看見她在這裡蕩。不明白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又是叫又是打。明白的時候就討飯吃,最好有人賞她幾塊煙泡,拿到手就一口氣嚼了嚥了,大概也是不想活了,可誰會好好賞煙泡給她,至多就是燒過煙渣,或者揉個垃圾土塊作弄她,吃到今天也沒吃死……”

說話間,汽車已經開出錦楓裡,一路遠去。後視鏡中還能看到張頌婷的背影,倒是走得嫋嫋婷婷,與那一身襤褸搭配起來看,甚是怪異。這大約又是她不明白的時候,以為自己回到了二十年前,錦楓裡最風光的年月。

唐競見周子兮看得出神,打斷她的思緒,道:“這案子,你來主辯吧。”

“我?”她意外。

他點頭回答:“明面上的事情都是你做的,所有的人證物證你最熟悉,當然是你主辯。”

周子兮許久沒有反應。

唐競倒是笑了,看著她說:“你可別告訴我手藝都已經生疏,學的什麼都忘了啊。”

她亦看著他,似乎這過去的十多年都在這一眼裡了,半晌才說了一句:“忘不了。”

幾日之後,案子開庭。

此時,曾經設在租界內的高二高三分院已然合併,成為上海高等法院。肅奸的案子算是特種刑事案件,跳過地方法院,直接解送高等法院審理。

唐競在羈押室裡見到吳予培,起初還有些擔心他的狀態,原本在此地任法官,如今卻要站在被告席上。

“走吧。”吳予培卻還是淡然的態度,只是笑了笑,就起身打算跟著法警出去。

唐競趕緊攔了他道:“就你這個樣子,不怕老婆不認你嗎?”

吳予培想到沈應秋,一時無措。

“颳了鬍子再出去吧。”唐競道,拿出剃鬚用具以及乾淨衣物,又打點了法警,拜託人家端來一盆清水。

吳予培的右手還是不方便,唐競便替他把叢生的鬍鬚刮乾淨,又幫他換掉囚衣,完了事一端詳,倒是笑了。眼前還是原本熟悉的面孔,謙謙君子的眉目,只是其間添上的歲月風霜之色,再也抹不去了。不過,也不冤枉。畢竟,他們都早已是過了不惑之年的人了。

待他們走出羈押室,周子兮已侯在辯護人席位上。

肅奸的法庭一向熱鬧,更何況受審的還是曾經的“國民大律師”,庭審的訊息早就被登載在幾大報紙上,包括辯方律師的名字也都在其中。一百多張旁聽證一搶而空,此時的旁聽席坐得滿滿當當,市民、西僑、記者,各種面孔,各種身份。

庭上一名穿黑袍的法官與兩名陪審推事,周子兮走向辯護人席位的時候,已在其中看到一張熟面孔,竟是盧推事。

盧推事也還認得她,微微朝她點了點頭。周子兮回以致意,不禁想起自己的過往,似又聽到那一句——下回就不是新手了,不用再裝受欺負的樣子,你不需要。

今天,就是“下一回”了。

她坐下,收拾心情,將所有程式與細節在腦中過了一遍。的確,正如唐競所說,這案子明面上的事情都是她坐的,這個主辯,只有她最適合。

羈押室的門開啟,被告被法警帶了出來,

法官宣佈庭審開始,書記官朗讀案由,法官核實被告身份,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再到被告方答辯狀,每一個環節進行下來,旁聽席上都有嗡嗡聲起,直到沸沸揚揚,總要一陣法槌才勉強壓制下去。與其說是聽審,更像是菜市口看當街斬首的熱鬧。

而後進入法庭辯論,檢察官一一舉證,偽造文書,販賣兒童,走私,通敵,十餘箱書證,以及各路人證輪番上場。周子兮一一招架,與預想的一樣,控方有直接書證,而她手上的大都只是間接證人。

說到營救抗日人士,有些死了,有些下落不明,真正的當事人能出來作證的只有一個陳佐鳴。

旁聽席上開始有人認真議論,而檢察官反駁道:“縱然屬實,充其量也不過就是襄助友人,完全是私宜關係,難已認定是有功於抗戰或有利於人民之行為。”

直至講到協助轉移盟軍設在真如的電臺,周子兮說:“自電臺遷出真如,此後半年中一直就在畢勳路十七號的閣樓裡,也就是被告的家中,直到……”她停了停,才繼續說下去,“直到被告的汽車被炸,時年七歲的幼子死在那場爆炸中,疑為電臺暴露,方才再次轉移。”

與方才的喧鬧不同,旁聽席上反倒一陣肅靜。被告席上的吳予培亦只是微微低頭,避開旁人的目光。

檢察官似乎也覺得異樣,隔了片刻才開口駁斥,所說的亦不出乎於他們的意料之外:“關於被告曾協助抗戰,根本無從證明其為絕對確鑿,辯方所說均是推測想象,空言主張,不可採信。”

旁聽席譁然,噓聲四起。

周子兮站起來道:“被告協助抗戰,是有絕對確鑿的證據的。”

“什麼證據?”檢察官與法官幾乎同時發問。

“被告在戰前已接受南京方面的秘密任命,”周子兮說得一字一句,“擔任高三法院刑事庭法官,戰時繼續留任上海,甚至包括在必要時接受敵方指派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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