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麼喜歡我媽吧,要不然你也不會有心思去和別的女人訂婚。”
赫連森無言以對,眸底閃過一抹失落和無奈。
他不是赫連家的親骨肉,而是當年赫連賢救了他,將滿身汙垢的他帶回了赫連家。那年他才10歲,因為幾天沒吃東西,餓到不行的他便在包子鋪偷了一個包子,誰知被老闆發現,打得他滿地打滾,被十五歲的赫連賢看到後,將他帶回了赫連家。
原本赫連賢是準備收養他做個小弟弟之類的,給他衣食無憂的生活。然而兩年後,赫連賢的嬸嬸因為身體無法孕育,便讓赫連賢將他讓出來,過繼到他們夫婦名下,收做兒子。
就這樣,他成為了赫連家族的第二繼承人。
所以對赫連森而言,赫連家的人就猶如他的再生父母,若不是當年赫連賢救了他,他就算不被那包子鋪的老闆打死,也遲早會餓死街頭。
也正因為這份恩情,當年即使深深喜歡胡秀芬的他,也不想去奪人所愛,深知胡秀芬和赫連賢雖然沒有互表情意,但在外人看來,他們就是一對兒。於是,他講那份喜歡一直深藏在心裡,二十七年。
他不喜歡季如然,然而因為養父養母的恩情,他沒有辦法拒絕他們的安排,於是只能私底下找季如然談判,讓她主動退出這場婚姻。
可那時候的季如然偏偏就看中了他,更相信什麼日久生情,只要結婚、有了夫妻生活,她堅信總有一天他會對自己動心,即使到最後沒有,她也相信以赫連森的品行他們也能相敬如賓的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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