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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晚金平安第n次回到車上。
這輛租來的汽車,就像是遊戲的存檔點一樣,每經過一場boss戰就會出現一次。
每一次,信使一說回到車上,案子就會有重大進展。
金平安常年跟著刑警隊這支高玩團隊混,等人家不帶他了才發現,自己連最簡單的小boss都打不過。
信使讓他見識到了什麼叫真正的高玩,卡了一個月的boss關人家單槍匹馬,幾小時就切瓜砍菜的闖過去了。
光是這幾趟上車,就抵得上他一個月的努力。
其實這也不怪金平安,這種涉及到黑色地帶的案子本來就棘手,就算是警方也很難得到有用的訊息。
作為經常和警方在物理上打成一片的犯罪分子,怎麼可能會老老實實的配合,他這個刑警隊的毛頭小子。
所以警方查案子,普通命案靠走訪,收集線索證據。
這種黑色地帶的案子,要麼換便衣,要麼靠線人,案情推進十分艱難。
只有信使這種非正式公職編制人員才能查的這麼快。
因為他們不用管情報獲取過程是否合法,只需要以暴制暴黑吃黑。
信使把跟吃了十斤酒糟似的青年,簡單粗暴的塞進後座,然後回到駕駛座上啟動汽車。
他開啟導航,作勢就要往緝毒隊走。
“等等,我們不是拿到了手機號碼嗎?不如先用後座那人手機發簡訊,約紋身男出來見面?”
金平安提出了一個看似很精妙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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