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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是一家影視公司的股東。
他出道的時候就是簽約這家影視公司,後來憑藉精湛的演技迅速走紅。
人到中年,明歌不但沒有被新人取代,反而越來越紅,演過各種霸道總裁,氣質大叔等等的角色,如今已經是大紅大紫。
為了捆住明歌,這家影視公司的董事長拍板決定,給予了一些股權。
明歌能夠混到今天的地步,當然不傻。
青野集團董事長林河的名聲,現如今知道的人還真不少。
他,自然也知道。
特別是娛樂圈裡,很多人都清楚林河這個人是惹不起的。
光是憑藉財力,就能夠把任何一個明星給砸死了。
外界看他風風光光,粉絲成群。
其實明歌心裡跟明鏡似的,再紅的明星,在資本的面前,都只是賺錢的工具。
對林河這種大佬人物來說,只要他願意,可以輕鬆的抹殺掉一個大紅大紫的明歌,然後再豎起來一個甚至十個明歌。
“今天是我做的不對,林先生別跟我一般見識。”明歌忍著痛,說道:“《這個殺手不太冷》的劇本,我以後一定會認認真真的拍好,林先生請再給我一次機會。”
林薇野有些錯愕。
這……這就道歉了?
耍大牌的明歌,和現在的明歌,壓根不像是一個人。
本來還在想,明歌會不會跟爸爸發生更加激烈的衝突。
張翼貓對這個結果絲毫不意外,他跟明歌相識很多年,雖然後者越來越膨脹,但還沒膨脹成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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