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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朝市繁華續,遺孽兒孫氣焰張;
只勸樓臺追後主,不愁弓矢下殘唐。
——孔尚任《桃花扇》(節選)
李定國今年剛滿十七歲,正是男兒成家立業的年齡,奈何老於剛被左良玉害死,他和此人雖只是一面之交,然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於公來說,大齊與明國勢不兩立,於私來說,他也要報仇,總之李定國現在心裡想的都是如何報效朝廷,如何踏平南明,於女色上並不上緊。
忽聽見殷蘇蘇說出這話,不免駭然,少女褪去半截衣裳,含情脈脈。
李定國連忙阻止道:
“殷姑娘,我雖讀書少,卻知這婚姻大事,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此事還需從長計議。”
李定國的父母,早已死在陝西,殷蘇蘇的老爹,為了殷家清白——雖然殷蘇蘇還不曾為歹人玷汙——為了自己前程富貴,要把女兒浸豬籠淹死。
這父母之命自然是沒了。
“什麼父母之命?我在饒州便聽過,大齊百姓成婚,不必聽從父母,也沒什麼媒妁之言。你,是不是嫌棄我······”
“絕無,”
李定國搖頭擺手,正猶豫該如何拒絕,忽聽外面砰一聲響,廟門被從人撞開。
李定國連忙持刀而立,護在殷蘇蘇身前,廟裡闖進來三五個士兵,一身黑色鎧甲,一看便是第四兵團的夜不收。
“哪兒來的點子?不要命了,半夜三更敢來第四營地盤撒野!抓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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