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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保甲法?大可不必,前朝的苛政,如何能再用來荼毒我大齊子民?約束百姓,要麼就像山東遼東那樣,徹底控制,要麼像江南各地,給予他們充分自由。”
“可是,陛下,福建與他省不同,廈門漳州等地,鄭氏餘孽未除,閩商多與倭國勾結貿易,出口違禁貨物,連火炮都賣給倭寇,不可再坐視不管슷····蔓難圖也,蔓草尤不可除。況這些賊民,臣恐數年之後,閩地盡反,不復我大齊疆域了!”
“盧首輔這是杞人憂天,莫非福建現在便是我大齊疆域?治大國如烹小鮮,不可亂為,總之保甲法這類愚民害民之法,不必推行,朕自有主張。”
廣德三年六月十八日,南京紫禁城奉天殿。
太上皇與群臣商議對福州叛亂的處理策略。
不久前發生在福州的叛亂,規模雖然不大,卻是個很不好的徵兆,是閩地對清丈畝的公開叫板。
盧象升等人建議在閩地行保甲法,建構“都(坊)—鋪—甲”基層管理體系和“二牌(各家牌、十家牌)三冊(約冊、鋪冊、保冊)”的戶口管理制度。
具體來說,便是遵戒諭、嚴譏察、謹巡邏、聯守望、時操練、均勞費、禁侵暴、治女幹讒,強化監督,打擊不法。
很多大臣都認為此實為良策。
保甲與鄉約約保一體,監督威懾與道德感化並重,對戶口管理、查舉不法、抵禦盜匪,防災救災等方面亦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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