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軍隊大而觀之,就是能打,重殺伐。但要想能打有許多種方法。嚴刑峻法是方法,動輒斬首,輕則杖刑,剩下的就像是鵪鶉一樣,自然會聽話。重賞也是方法。平日裡好酒好肉招待著,一到有事時發重賞,自然也有人賣命。
這個年代,前一種是通行的做法。文臣制定的十殺七殺,就是嚴格刑律,動不動就要砍腦袋。只是這些律法制定出來了,武將推行不下去罷了。文臣又指責武將寬縱,執法不嚴。覺得如果自己統軍,就會嚴格律法,從而軍隊上下一心,戰無不勝。
這首先是宋朝對軍隊的定位決定的。實行募兵制,當兵拿錢,管著你的生老病死,當然戰時要拼命。如果不拼命的話,那就用嚴刑峻法讓你拼命。只是發的錢夠不夠花,能不能養活家人,會不會被上級貪汙,就沒人管了。如果大力整治,發的錢更多,而且實實在在發到士兵手裡。打了勝仗就賞,打了敗仗就罰,戰鬥力也能上升。只是除了岳飛等少數的人,能做到這一點的人不多。
】
當大規模戰爭,軍隊的數量要求眾多的時候,,這種方法註定不行。民間的財富有極限,而軍隊的花銷無極限,怎麼能夠做到呢?於是就要改成另一種方法,任憑軍隊搶劫。我發不了足夠的軍餉,你可以去搶啊,如果搶不到就是自己的問題了。一旦開戰,地方塗炭,沒有辦法可想。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