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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府鎮城西北的新莊堡北側大院中,火把閃耀。
張誠剛將遲成芳等三十八人收入麾下,並將他更名為張成芳,更認為義子,待眾人退去後,張誠領著張成芳等人迴轉房中。
他問著:“成芳,你今年多大了?”
“回報義父,成芳今年剛滿十五歲。”張成芳跪在地上回報著。
張誠點著頭,道:“成芳,過幾日,我便會派先生來教你們讀書認字,這之前,你等先隨著林隊官好好操練軍械,練習騎術,
你要認真帶著這些個孩娃子們,認真操練,可不敢偷懶啊。”
接著他又對林芳平道:“小林子,你們哨隊十人全都留下,你選五人,分別負責教習這些孩兒拳腳馬步、槍棒技擊、弓箭射藝、火器燃放、戰馬騎乘之術,
記著,要依著他們的年齡,分別施教,十二歲以下的,只教習拳腳馬步和槍棒技擊;十二歲至十四歲的,增加弓箭射藝和戰馬騎乘;十四歲以上的再開始教習火器燃放;
所需的火銃、弓箭、盔甲、軍械,只管去找吳志忠領用,都要揀選上等優品才可。”
林芳平站在一旁,朗聲應著。
張誠接著又道:“蘇珍香那邊還有百名健婦,你隊中餘下五人,便負責教習她們站佇列陣,先從長槍刺擊之術開始練習,
也無須什麼花架子,只操練刺擊即可,將她們二十人列為一隊,分一名護衛教習,要使她們知曉如何站隊,基本的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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