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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詫異,拿到離婚協議書的張健都忘了高興了,光顧著琢磨小麗為啥想跟他離婚了?
以他對小麗的瞭解,這個傻女人肯定捨不得跟自己離婚的,之所以肯主動離婚,這裡面肯定有貓膩兒。
思來想去,他想明白了,指定是她的孃家人在背後捅咕的,包括他跟蘇蘇被抓,也指定是她孃家人的手筆。
想到這兒,張健無法淡定了,一雙好看的桃花眼眯了起來,“媽蛋的,讓你們背後壞老子,這次老子要不狠狠的宰你們一刀,你們還真拿老子當軟柿子呢!”
於是,張健果斷的拒絕了小麗的離婚要求。
用他的話說,想離婚也可以,但有條件:第一,他要女兒的撫養權,孩子歸他後,小麗必須每月給孩子一百塊錢的撫養費,另外,還得給他五千塊錢的離婚賠償。
得知張健的要求後,韓明秀差點被氣笑了。
見過不要臉的,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呢。
跑破鞋都跑到拘留所裡去了,還想要孩子的撫養權,他是蹲拘留蹲糊塗了嗎?就他這樣的爹,怎麼可能帶好孩子?法院又怎麼可能把孩子判給他?
另外,正常情況下,男人和女人離婚時,都是男人給女人賠償費,很少有女人給男人賠償的,特別是犯作風錯誤的男人,居然還舔著臉要賠償費,他是想錢想瘋了嗎?
“呵,想的可真美呀。”韓明秀嘲諷的說,“可惜,想的再美也白扯,我情願在律師身上花一萬塊錢,也絕不往他身上搭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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