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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於淮陽王府的侍臣和家眷來說,皇上並沒有對他們從輕發落。
原本上官靜還以為家眷能免了殺頭改施流刑是好事呢,至少能保住命。後來她才知道,她還真是個無知的現代人。
大周朝慣常的流刑地點就那麼幾個,苦寒的北疆,遍佈瘴氣的容州,以及西陲靠近蠻人部落的安息州,全都是距離京城三千里左右的荒涼邊陲。
後來經過馮老頭的科普,上官靜才知道,所謂流刑,是如何折磨犯人的。
一般來說,像是淮陽王府家眷這種大案的人犯,都會由京中差役直接押解往流放地點,途中不會與地方差役交接。他們每日的行程是有規定的,無論多遠的距離,兩個月必須走到。差役可以騎馬,但是人犯必須帶著枷,靠著兩條腿走。
北疆距離京城三千里,因此徐側妃、林側妃以及淮陽王那些未成年的兒子們,須得帶著枷鎖一日步行五十里以上,因此經常有犯人會禁不起路上的折磨死在半路。
人在半路死了是沒關係的,因為這是常事,一紙證明就可以讓押解差役免責。但若是走得慢了,這人不能按時到流放地點,押解差役會受到極大牽連,所以若是這些被押解的人犯速度不夠快,差役們會使出各種手段,腳踢、鞭打,棍棒抽打,甚至將人吊在馬後拖著走,都有可能。
“可以賄賂嗎?”上官靜有些好奇地向馮老頭打聽:“比如若是林太尉給押解差役一大筆錢,會不會林側妃和他兒子的待遇能好點?她兒子今年才六歲,這麼一路折磨過去,絕對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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