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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大國,如烹小鮮。
鹽鐵之事情關乎大明2萬萬百姓的切身利益。
大明的鹽稅使用的是綱鹽制。
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釐,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以“聖德超千古,皇風廓九圍“命名,未入綱者,無權經營鹽業。
如果想要合法販鹽,商人必須先向政府取得鹽引。商人憑鹽引到鹽場支鹽,又到指定銷鹽區賣鹽。
算下來,大明的鹽稅收入應該是每引得銀六兩六錢四分,總共應得白銀一千三百二十八萬兩白銀!但實際上這些年每年的鹽稅收入尚且不足兩百萬兩白銀。
鹽是人類的必需品,大明成立200多年,人口不斷增加,鹽稅不增反降,原因何在?
還不是,大鹽商勾結狗官壟斷了鹽場,讓眾多商人即便有鹽引買不了鹽。何談銷售呢?
再加上官鹽私賣,本該流入國庫的錢,就這樣進入了一群狗官和鹽商的手中。
之前密衛不過在揚州搞了點事,大明各地的鹽價都有所波動。
足見揚州鹽商的影響力。
鹽鐵專營這兩個聚寶盆,朱由檢當然想收回來。
但是確會極大的觸及現有階級的利益。
為了的大明的穩定,
在密衛徹底抓到這些人的鐵證以及大明新的鹽路形成之前,朱由檢也只能選擇視而不見了。
。。。。
遼東,西平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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