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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這麼沸沸揚揚的發酵了三天,被廣大人民群眾給看牢的伍鵬連宰相府都不敢去。只能每日裡裝模作樣額勘察現場,詢問家屬。
至於屍體,早特麼在秦凌雲發表文章的那天就交給家屬他們下葬了。
結果當然是查不到兇手,只能移交給秦凌雲。
這次不同於上次的三司會審,秦凌雲只是監察御史,連個正常審案辦公的地方都沒有,請示了皇帝之後,將臨安縣衙當做了臨時的審案辦公地點。
臨安縣令如今是皇帝欽點的,可以說是皇帝夾袋內的人,之前一直默默無聞的在地方當縣令。
如今能到天子腳下做事,全靠了之前秦凌雲的幫忙。
聽聞秦凌雲要借用他的公堂,自然是大開方便之門,所有衙役官差盡皆聽候調遣。
秦凌雲來到縣衙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出所有刀筆吏,迎接上門提供訊息的百姓。
並且每個刀筆吏的桌旁,都有幾口大箱子,裡面堆滿了銅錢。
可以說秦凌雲的審案套路是一成不變,銀錢鋪路,發動群眾的力量辦事。
來提供訊息的百姓一見這架勢,熱情頓時高漲,互相奔走相告。
秦御史又發錢了,只要有一點點跟此案沾邊的訊息,都可以去臨安縣衙領錢。
人多力量大,人多好辦事,這是老話,也是實話。
在臨安百姓的幫助下,秦凌雲終於摸到了一條線索,而這條線索的提供者也因此領到了這次秦凌雲灑錢的最高金額,100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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